代销是什么意思(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在税法上有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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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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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销是什么意思,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在税法上有何说法?
目前增值税口径上的视同销售总共有11种,其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与销售代销货物这两种视同销售的情形无论是在概念理解还是实务操作上,都更加复杂。 增值税相关文件中并没有对委托代销有着明确的定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二)项第4款中提及: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除此之外,税法对何为委托代销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从会计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如果受托方对其向第三方销售的货物并不拥有控制权,那么它在整个交易行为中的身份为代理人,整个交易行为为委托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笔者认为,在税法对委托代销的具体含义明确之前,应该运用收入准则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予以判断。具体判断受托方是否拥有转让前货物的控制权时,应当重点关注存货的风险由哪一方承担,受托方能否无条件将货物退回给委托方。 在现实生活中,委托代销业务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买断式委托销售,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委托方按约定价格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存货的风险由受托方承担,受托方不能无条件将货物退回给委托方,虽然签订的是委托代销合同,但是整个交易行为就不是委托代销,而是正常的销售行为。举例来说: 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合同价格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3%。双方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合同约定,代销行为采用买断式,未售出风险由B公司承担。B公司以12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C公司50件。 由于B公司实际上拥有了商品的控制权,风险报酬均有B公司承担,虽然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但实质并不是委托代销行为。在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时应按照正常的销售行为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7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 贷:库存商品 5000 A公司向B公司开具金额为10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向C公司开具金额为6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委托销售,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的价格向第三方销售货物,并根据所代销的货物数量或金额收取手续费,未能销售的货物可以无条件退还给第三方。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委托销售。举例来说: 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指定销售价格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3%。双方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按照售价的10%向B公司支付报酬(含税价),B公司向C公司销售50件,将代销清单发给A公司,扣下所得报酬后将款项转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5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4000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150 销售费用 471.7(500/1.06*0.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3 贷:应收账款 5650 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 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5650 贷:受托代销商品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扣下所得报酬后将款项转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银行存款 5050 其他业务收入 4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3 A公司向B公司开具金额为5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向C公司开具金额为5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金额为471.7元,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委托代销,即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能自主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是未售出的货物可以无条件退还给委托方。从实质上判断,该种交易行为属于委托销售,但特殊之处在于如果由委托方向受托方开具发票,再由受托方向第三方开具发票,受托方的报酬是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2. 您了解农村的代销点是什么意思吗?
农村的小代销点盈利多吗?您了解农村的代销点是什么意思吗?
农村代销点是过去社会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真实名称为"×××乡×××供销社×××大队或者是×××村代购代销点,它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政府出资一部分,当地村民按股权投资一部分组成,它的营业方式是担任着当地农副产品的收购,与当地农村农民的生活物质的计划供应。
农村代销点属于集体资产,统一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统一南百货,包括肉类产品的零售价格,统一到指定的供销社去进货,售货员一般都是拿集体工分,供销社每个月派员下到村代销点进行检查盘点一次,出入资金货物必须要对帐,报损商品可以向上级供销社部门申请报损上报销,但是你售货员不准个人贪污,不准掺假掺杂,不准短秤少两,平时还要接受着乡政府,供销社,村民委会,村民的监督检查,可以说那时候的农村代销点可正规多了。
农村代销点每个村只可以申请一个,每个代销点的铺底总由上级供销社发放资金3000元货物,按现在的物质价格来计算的话,也相当于在30000元以上了,铺底资金看来也不少了。
到了八十年代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放开,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在农村七星老农家乡边远山区,八十年代后代销点还持续了几年,那时候代销点还是必须要到供销社去进货卖,可是售货员的工资变了,由于承包到户了,村集体不再负担售货员的工分了,那就改为由供销社在所进货物中返回3%的利润,作为售货员的工资,多劳多得。
我曾经记得到了八六年的时候,我们当地农村的代销点统一改为了经销点,由个体户经营,供销社也统一收回了那3000元的铺底资金,而那时的经销点被称之为个体经营户,经营者必须要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证才允许经营,而那时候经销点规定的利润在15%以下,不得乱抬物价。
到了现代农村社会,农村村个体户越来越多,村里的经销店竞争十分激烈,再加上农村人外去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型连锁超市也进入了农村市场,以七星老农个人之见,现在的农村小代销点盈利还是微薄的,只有中老年人仗着自己家的房子,不要付房租,仗着自己在当地人脉关系广,才能够赚点养老钱罢了。大家认为呢?欢迎大家都发表评论!谢谢大家!
[热爱生活,喜欢交流,请大家多多关注七星老农回答,不胜感激!]
3. 代卖和代销的区别?
代销的全称:网店代销,又名网店代理。网店代销基本上分虚拟物品代销和实物代销两种。代销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代销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代销价格提供给网店代销人销售。一般来说,网店代销人将批发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图片等数据放在自己的网店上进行销售,销售出商品后通知批发网站为其代发货。销售商品只从批发网站发出到网店代销人的买家处,网店代销人在该过程中看不见所售商品。网店代销的售后服务也由批发网站行使。
代卖就是经销商把商品先给你,等你卖掉后才给他钱,卖掉多少商品就给多少钱,其余的下次再结,以此类推。希望能帮到你
代销和代卖主要区别是:一个是买商家的东西来卖,一个是提商家来卖东西。代卖是厂家给固定工资,代销则是赚取卖商品的纯利润。
4. 农行时时付私行什么意思?
农行时时付私行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一种快速资金结算服务。它提供了一种实时资金转移和结算方式,可以帮助个人或企业快速完成资金支付操作。
该服务通过与其他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合作,实现了不同银行之间的异地实时转账。所以,在使用农行时时付私行服务时,即使不同银行之间的账户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转账和结算操作。
这种服务一直以来受到广泛的欢迎,因为它可以极大地提高付款效率,降低成本,及时解决资金结算问题。
5. 供应商渠道是什么意思?
供应商渠道是指进货的途径和方法,商家通过社会网络或代理商引进需求的商品,以达到增值销售的目的。
供应商渠道有长渠道与短渠道之分。
根据中间商介入的层次,将供应商渠道按级数来进行划分,如零级进货渠道、一级进货渠道、二级进货渠道、三级进货渠道。
一般而言,渠道越长,进货的成本就越高。
6. 药品代销是什么意思?
所谓代销,就是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家把产品让给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在规定时间或者在批发商、零售商销售该产品后才收取货款的销售方式。
它实际上是厂家(代理商)把产品让给商家的“试用”过程,若“试用”成功,商家就会经销该产品。代销是有风险的,弄不好厂家代销出去的产品既收不到贷款也取不回货。
7. 联营这三种经营模式具体解释下?
经销:是二种通过中间商向企业买断产品所有权而开展商业经营的销售方式。
代销:是企业将产品委托给中间商代理销售方式。
联营:是由两个以上不同经营单位按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协议或合同,共同投资建立联营机构,联合经营某种销售业务,按投资比例或协议规定的比例分配销售利益。
代销不承担资金投入和销售风险,只按协议领取代销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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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销是什么意思,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在税法上有何说法?
目前增值税口径上的视同销售总共有11种,其中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与销售代销货物这两种视同销售的情形无论是在概念理解还是实务操作上,都更加复杂。 增值税相关文件中并没有对委托代销有着明确的定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二)项第4款中提及: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除此之外,税法对何为委托代销并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从会计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如果受托方对其向第三方销售的货物并不拥有控制权,那么它在整个交易行为中的身份为代理人,整个交易行为为委托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笔者认为,在税法对委托代销的具体含义明确之前,应该运用收入准则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予以判断。具体判断受托方是否拥有转让前货物的控制权时,应当重点关注存货的风险由哪一方承担,受托方能否无条件将货物退回给委托方。 在现实生活中,委托代销业务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买断式委托销售,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委托方按约定价格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存货的风险由受托方承担,受托方不能无条件将货物退回给委托方,虽然签订的是委托代销合同,但是整个交易行为就不是委托代销,而是正常的销售行为。举例来说: 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合同价格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3%。双方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合同约定,代销行为采用买断式,未售出风险由B公司承担。B公司以12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C公司50件。 由于B公司实际上拥有了商品的控制权,风险报酬均有B公司承担,虽然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但实质并不是委托代销行为。在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时应按照正常的销售行为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7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 贷:库存商品 5000 A公司向B公司开具金额为10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向C公司开具金额为6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委托销售,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的价格向第三方销售货物,并根据所代销的货物数量或金额收取手续费,未能销售的货物可以无条件退还给第三方。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委托销售。举例来说: A公司委托B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指定销售价格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3%。双方签订了委托代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按照售价的10%向B公司支付报酬(含税价),B公司向C公司销售50件,将代销清单发给A公司,扣下所得报酬后将款项转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5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4000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150 销售费用 471.7(500/1.06*0.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3 贷:应收账款 5650 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 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5650 贷:受托代销商品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扣下所得报酬后将款项转给A公司并收到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银行存款 5050 其他业务收入 4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3 A公司向B公司开具金额为5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向C公司开具金额为5000元,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金额为471.7元,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委托代销,即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能自主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是未售出的货物可以无条件退还给委托方。从实质上判断,该种交易行为属于委托销售,但特殊之处在于如果由委托方向受托方开具发票,再由受托方向第三方开具发票,受托方的报酬是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2. 您了解农村的代销点是什么意思吗?
农村的小代销点盈利多吗?您了解农村的代销点是什么意思吗?
农村代销点是过去社会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真实名称为"×××乡×××供销社×××大队或者是×××村代购代销点,它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政府出资一部分,当地村民按股权投资一部分组成,它的营业方式是担任着当地农副产品的收购,与当地农村农民的生活物质的计划供应。
农村代销点属于集体资产,统一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统一南百货,包括肉类产品的零售价格,统一到指定的供销社去进货,售货员一般都是拿集体工分,供销社每个月派员下到村代销点进行检查盘点一次,出入资金货物必须要对帐,报损商品可以向上级供销社部门申请报损上报销,但是你售货员不准个人贪污,不准掺假掺杂,不准短秤少两,平时还要接受着乡政府,供销社,村民委会,村民的监督检查,可以说那时候的农村代销点可正规多了。
农村代销点每个村只可以申请一个,每个代销点的铺底总由上级供销社发放资金3000元货物,按现在的物质价格来计算的话,也相当于在30000元以上了,铺底资金看来也不少了。
到了八十年代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放开,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在农村七星老农家乡边远山区,八十年代后代销点还持续了几年,那时候代销点还是必须要到供销社去进货卖,可是售货员的工资变了,由于承包到户了,村集体不再负担售货员的工分了,那就改为由供销社在所进货物中返回3%的利润,作为售货员的工资,多劳多得。
我曾经记得到了八六年的时候,我们当地农村的代销点统一改为了经销点,由个体户经营,供销社也统一收回了那3000元的铺底资金,而那时的经销点被称之为个体经营户,经营者必须要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证才允许经营,而那时候经销点规定的利润在15%以下,不得乱抬物价。
到了现代农村社会,农村村个体户越来越多,村里的经销店竞争十分激烈,再加上农村人外去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型连锁超市也进入了农村市场,以七星老农个人之见,现在的农村小代销点盈利还是微薄的,只有中老年人仗着自己家的房子,不要付房租,仗着自己在当地人脉关系广,才能够赚点养老钱罢了。大家认为呢?欢迎大家都发表评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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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卖和代销的区别?
代销的全称:网店代销,又名网店代理。网店代销基本上分虚拟物品代销和实物代销两种。代销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代销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代销价格提供给网店代销人销售。一般来说,网店代销人将批发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图片等数据放在自己的网店上进行销售,销售出商品后通知批发网站为其代发货。销售商品只从批发网站发出到网店代销人的买家处,网店代销人在该过程中看不见所售商品。网店代销的售后服务也由批发网站行使。
代卖就是经销商把商品先给你,等你卖掉后才给他钱,卖掉多少商品就给多少钱,其余的下次再结,以此类推。希望能帮到你
代销和代卖主要区别是:一个是买商家的东西来卖,一个是提商家来卖东西。代卖是厂家给固定工资,代销则是赚取卖商品的纯利润。
4. 农行时时付私行什么意思?
农行时时付私行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一种快速资金结算服务。它提供了一种实时资金转移和结算方式,可以帮助个人或企业快速完成资金支付操作。
该服务通过与其他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合作,实现了不同银行之间的异地实时转账。所以,在使用农行时时付私行服务时,即使不同银行之间的账户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转账和结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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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供应商渠道是什么意思?
供应商渠道是指进货的途径和方法,商家通过社会网络或代理商引进需求的商品,以达到增值销售的目的。
供应商渠道有长渠道与短渠道之分。
根据中间商介入的层次,将供应商渠道按级数来进行划分,如零级进货渠道、一级进货渠道、二级进货渠道、三级进货渠道。
一般而言,渠道越长,进货的成本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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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代销,就是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家把产品让给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在规定时间或者在批发商、零售商销售该产品后才收取货款的销售方式。
它实际上是厂家(代理商)把产品让给商家的“试用”过程,若“试用”成功,商家就会经销该产品。代销是有风险的,弄不好厂家代销出去的产品既收不到贷款也取不回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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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是二种通过中间商向企业买断产品所有权而开展商业经营的销售方式。
代销:是企业将产品委托给中间商代理销售方式。
联营:是由两个以上不同经营单位按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协议或合同,共同投资建立联营机构,联合经营某种销售业务,按投资比例或协议规定的比例分配销售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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